信阳市商务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6-06-29
来源:信阳市商务局
为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经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相关2件文件均属2025 年度阶段性促消费专项政策,实施周期已届满,不再具备施行必要性,现决定对下列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信阳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信阳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信商字〔2025〕60号)
二、《信阳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信阳市2025年家居 “焕新” 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信商字〔2025〕141号)
信阳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