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我市商务局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受理群众对我市商务局范围内党组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反映和举报。
3、接受对我市商务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不予受理的来信==
1、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来信。
2、事实不清,没有具体投诉请求、建议或意见,无联络方式的来信。
3、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来信。
4、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
5、反映的问题不属信阳市商务局职权范围内或信阳市商务局无法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处理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