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商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信阳市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了《信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如对本指南有疑问,请与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信阳市二十四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海关大楼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邮编:464000,电话0376-3019526)。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主动公开信息:
1.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领导分工等组织机构情况;
2.商务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商务政策、发展规划;
3.商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4.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
6.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等;
7.受理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网上公开方式公开,公开网址为:信阳市商务局(http://swj.xinyang.gov.cn/);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置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机构为: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信阳市二十四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海关大楼信阳市商务局3楼3013室
办公时间:夏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6-3019526
联系邮箱:xinyangzs303@126.com
通信地址:信阳市二十四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海关大楼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64000
(二)受理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系统、信函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机构:信阳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376-3019523;
地址:信阳市二十四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海关大楼信阳市商务局4楼
邮政编码:464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