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7|阅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买全球、卖全球”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结合信阳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通知如下:

一、促进跨境电商出口

(一)加强顶层设计。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出口。研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增加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实现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为外贸持续平稳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加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招引力度,“一事一议”推动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以及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和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推进京东物流、顺丰快递、菜鸟物流、“四通一达”等国内头部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分拨中心。

(三)推动传统企业转型。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商拓宽获取订单渠道,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培育线上云展会,支持外贸企业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实体与虚拟相结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引导外贸企业应用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工具开展海外精准营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进行线上展示、推介、洽谈和交易,探索独立站、跨境直播、社交电商、短视频、搜索引擎等新模式在贸易营销环节的应用,支持特色优势企业做强网络平台。

(四)培育壮大主导优势产业。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努力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发展“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品牌价值、赋能产品销售,吸引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专业服务企业、专业人才等资源集聚发展。力争形成茶叶、茶油、羽绒制品、家具等集聚优势较强的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

二、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五)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自主品牌培育。

(六)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创新建立符合信阳特色的跨境零售进口展示、运营、客服、物流、金融、销售、快递等产业发展模式。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对跨境进口产品的质量管控、追溯管理,吸引更多国际先进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集聚落户,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协调创新发展。

(七)持续推进监管服务创新。探索适用跨境电商保税出口(1210模式)、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710模式)、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的配套税收、退税、结汇等政策和支持措施,逐步扩大出口业务量。

(八)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金融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可通过法人个人账户办理外汇结算,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探索实施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

(九)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征信监管服务体系。建立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卖家、消费者和物流、金融等全产业链条共同参与的信用服务体系。

(十)完善跨境电商统计制度和方式。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联通。

(十一)参与跨境电商标准建设。整合行业、企业、院校等资源,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各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设。

三、持续优化完善生态圈

(十二)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各类重要展会平台,扩大进出口规模。

(十三)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支持我市企业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建立中国品牌的运输销售渠道。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国内外电商平台等,匹配供需信息。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

(十四)支持布局建设海外仓。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在重点国际市场,布局集线上交易、线下仓储、产品展示、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境外通关、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海外仓,提升跨境物流服务水平。开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评选工作,推荐优秀的海外仓申报省级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    

(十五)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鼓励各县(区)整合要素资源,在已有的电商园区基础上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强化配套服务,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放大集聚效应。推荐优秀的跨境电商园区申报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十六)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孵化平台。鼓励支持各县(区)、各类高校和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人才、技术、资金支持和创业平台孵化服务,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众创、众筹等新模式发展,鼓励线上线下众创空间发展。推荐优秀的平台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

(十七)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专项培训。各地、各部门要要通过举办跨境电商沙龙、论坛、展会、云展会、直播、创新创业大赛、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培育跨境电商人才队伍,为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组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对内做好协调、引导和服务,对外做好宣传推介。

四、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

(十九)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二十)提升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信保、退税、融资等全链条服务,优化整合供应链,为跨境电商提供综合性服务。

(二十一)加强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

(二十二)营造公平竞争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内外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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