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成品油许准字〔2021〕第044号
潢川县隆古乡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1年04月25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04月25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信阳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6日。
请你(单位)在得到本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到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