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 《实施条例》),对我市涉及外商投资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性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全市范围内涉及外商投资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者修订《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并清理自行印发和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填写《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层级负责;加
强学习和研究,保证清理工作到底到边。
二是压实责任,落实到人,查找本单位涉及外商投资的 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细致清理,确保《外商投资法》及 《实施条例》执行落实到位。
三是废止或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各自权限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及时上报清理结果。各单位清理结果须加盖公章, 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前报市商务局外资科。
联系人:郭术志 联系电话:3019535
邮 箱:xysswjwzk0619@126.com
附 件: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