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税收制度对于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不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8-18|阅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香港中评社记者:

     《意见》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请问财政部在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谢谢。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 符金陵:

       感谢您的提问。外贸外资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从三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积极稳定外资预期,提振外商在华投资信心。

       一是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收制度对于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不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外资企业按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也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为了吸引外商在华投资,我们还出台了一些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符合条件的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除有关不予免税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同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统筹用好自有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等。

       三是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引进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经验,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参评准备工作,为国内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借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意见》有关要求,及时抓好有关财税政策落实,并立足财政职责,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适时优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力支持外资保稳提质。谢谢。

 

主办:信阳市商务局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15000012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81号 豫ICP备2020027934号-1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64000 Email:xinyangzs303@126.com 电话:0376-3019526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