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
按照《关于对2018年度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及专项活动进行中期评估调研的通知》(豫商传[2018]42号)和《全市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回头看”方案》(信商文[2018]47号)有关要求,近期,市商务局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全市2018年上半年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和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回头看” 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考核,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打分、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监管执法总体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贯彻和落实,保持定力,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增强活力,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从汽车销售监管专项情况看,全市298家汽车经销商,已备案企业290家,备案率达到97.3%,位居全省全列。从全面考评结果看,新县、罗山县、光山县、商城县综合成绩130分以上,在全市排名靠前。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突出表现在:一是执法领域方面,由于有些单位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物力保障不充分,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尚未开展或开展的纵深度不够;二是执法成效方面,县区之间监管执法力度不均衡,进展不一致;有的县区措施不力,落实不够,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个别落后的县区在全市的排名位次与去年年终几乎一致,处于原地踏步、原封未动的状态,工作无明显变化,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亮点工作不多;三是文书台账方面,有些单位卷宗制作没有按照示范格式,法律文书的格式填制不规范,台账资料整理不齐全,台账资料记录与实际工作开展不对称,相互印证存在明显矛盾;四是受理服务方面,有些单位“12312”举报投诉电话无人接听,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办结反馈等信息资料登记不全;五是汽车销售方面,部分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授权委托不规范,不明晰;个别汽车销售企业未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一些企业汽车、配件及企业相关产品的价格及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未在规定位置明示;经销商销售汽车、用户信息档案不健全,等等。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压奋进,积极推动商务监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