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字〔2020〕189号
信阳市商务局关于确认新县旺达加油站
建设规划的通知
新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新县旺达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新商〔2020〕1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运行函〔2020〕12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新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布局和你局实地考察,经研究,对你县(区)新建新县旺达加油站通过规划予以确认。新县旺达加油站地址:新县泗店乡余河村五房河村民组X019路南;法人代表:韩磊;占地面积2010平方米;加油机2台(限定);储油量8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信阳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