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字〔2020〕205号
信阳市商务局关于确认
罗山县龙达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罗山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新建罗山龙达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罗商字〔2020〕6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运行函〔2020〕12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罗山县政府有关意见,以及信阳市2020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你局实地考察,经研究,对你县新建罗山县龙达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罗山县龙山街道十里头村熊湾组312国道南侧;法人代表:张传海;占地面积3355.37平方米,加油机4台,油罐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信阳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信阳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