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字〔2021〕34号
你局《关于新建罗山县信叶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罗商字〔2020〕5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运行函〔2020〕12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罗山县政府有关意见,以及2017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新建罗山县信叶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名称:罗山县信叶加油站,地址:罗山县潘新镇李堂村龙井组(S339潘新段)南侧;法人代表:潘再兵;占地面积1095.63平方米,加油机4台,油罐储量20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信阳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