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商字〔2021〕159号
罗山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新建罗山县中能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罗商字〔2021〕5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运行函〔2020〕12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2021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新建罗山县中能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罗山县彭新镇西湾村榨岗村民组省道339南侧;法人代表:陈耀斌;占地面积1729.39平方米,加油机4台,油罐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符合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信阳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