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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55041号议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1 10:56 | 浏览次数:

邱德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及备案的法规依据

       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商务部门实行备案制。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014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企业备案权限由省商务厅下放市商务局后,结合我市二手车市场的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交易经营企业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信商字[2016]153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8]85号),对加强二手车市场的备案及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几年,市商务局依据部门职责,积极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8]85号)规定,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及保险行业协会,选择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窗口或站点,提供二手车交易、纳税、登记和保险一站式服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快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逐步分流市城区交易车辆,将二手车交易过户管理职能下放到县区公安部门,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等;二是规范经营主体。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主体的监督,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主体的管理职责,严各要求市场备案交易场地功能完善等;三是强化市场管理。商务(稽查)、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 确保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有序。

      二、关于建设新的规模型二手车交易专业市场问题

      建设新的规模型二手车交易专业市场工作涉及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工作,须要共同作为。商务局作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部门下一步将会同上述各部门进行商讨论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前期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市场调研。组织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二手车经营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商协会深入行业、企业进行调研,共同探讨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二手车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在积极争取发改部门立项,争取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在符合全市整体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好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布局和用地指标;并积极与市政规划控制区内几个辖区(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高新区)政府或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项目用地等,对新建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三是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社会资金建设新市场。在用地等问题解决之后,通过招商引资或者由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牵头根据意愿运用市场手段筹资进行项目建设。商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服务。

      三、关于建立二手车线上运营平台问题

      我们将鼓励引导现有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协会、汽车销售商会等企业或商会协会组织积极尝试建立包括汽车销售在内的二手车交易线上平台,开展二手车流通政策宣传、二手车展示、信息咨询等促销工作,促进活跃交易度。

      市商务局将严格执行国家汽车行业发展政策,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支持下,共同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商务事业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张   毅      电话:13949156733

                   喻文虎      电话:19837690363

 

 

2021年9月9日

主办:信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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