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信阳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9-23|阅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1号)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市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助推信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个更好”殷殷嘱托,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抢抓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推动信阳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激励奖励、风险防控、问责惩处机制,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等工作,为书写新时代“两个更好”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聚焦“1335”工作布局,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为重点,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打造储备、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六个一批”梯度培育格局,构筑资本围绕产业深度融合的资本生态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平衡发展,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多层次资本市场“信阳板块”不断扩大。到2025年,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0家以上。其中,新增上市公司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10家以上;动态保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200家以上,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80家以上;高新技术、绿色转型产业占上市、挂牌企业总数的50%以上。

——融资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直接融资成为融资重要途径,通过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及再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累计募集资金超过500亿元。

——投资生态圈蓬勃发展。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在我市特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类投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1. 培育壮大上市后备资源。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持续推进“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点围绕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结合园区、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力争全市每年新增股份制公司20家以上。强化后备资源筛选培育,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实施分类分层培育,对照上市条件和要求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精准选定20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集中政策和资金等资源,予以重点调度、重点扶持、重点推进。十四五期间,做优25家龙头企业,做强130家中型企业,做大111家小微企业,力争全市每年有一家企业申报IPO或辅导备案,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保持在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

2. 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抢抓全面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设立北交所重大历史机遇,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孵化工程,制定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构建贯穿企业上市挂牌全流程的政策支持体系。将推动企业上市和发展总部经济有机结合,将企业上市与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支持成长性强的创新创业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鼓励旅游、地产及外向型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引导优质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挂牌企业用活用好平台,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灵活开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

(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 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配合河南省证监局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压实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集中力量消除华英农业退市风险,实现提质增效。组织企业上市专业咨询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力争用3至5年时间,推动我市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

2. 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以及“延链”“拓链”“补链”“强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上市公司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可转债、发行优先股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形式实现转型发展,鼓励上市公司立足主业,结合地方产业集群特点,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鼓励各类资本多渠道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鼓励国有企业股改混改上市,努力实现市管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控股公司上市,稳步提高全市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到2025年,上市、挂牌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更加明显,打造1家市值500亿元以上、2-3家市值1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阳银保监分局、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

1. 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集中力量打造核心优质市管企业集团,优化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争取实现2家AA+评级,2家AA评级,提升我市企业资本市场形象。充分用好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债券担保增信等支持措施,积极争取债券融资创新工具在我市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双创、乡村振兴、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专项债券。发挥好政府专项债券作用,提高政府融资效率。探索利用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为交通、能源、水利、园区、景区等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力争到2025年,全市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达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各驻信金融机构以我市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结合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业务特点,研发设计产品,依法合规开展股债结合、投贷联动、股权质押等业务,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开发证券投资类、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等信托产品,为城镇化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和支持产业发展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利用融资租赁引进先进设备,促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优化“保险+期货”项目实施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运作模式,扩大覆盖面,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

1. 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积极引进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一定集聚效应,提升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证券等中介机构服务资本市场工作的执业评价机制。加快引进证券公司,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建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支持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对接“三个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及龙头企业,提供企业改制、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产业规划等政策咨询和专业指导。(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2. 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加强与省级各类投资基金开展合作,推动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的产业投资新格局。鼓励各类基金参与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投资和人才资源等优势,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加快推进基金投资项目落地。健全激励考核制度,引导资金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到2025年,设立各类投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五)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

1.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资本市场风险研判,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实现各级政府与监管部门信息互通,提高重大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大股东股票质押、债券违约、市场主体重大违法违规等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主体原则,建立健全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的后续工作,确保各类交易场所合法合规运营。(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分局、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切实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营造健康舆论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开展投资者保护、普惠金融等金融知识“六进”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资产重组、再融资的服务水平,依法简化涉及土地、房屋、税务、环保有关事项及市场监管、项目立项、合法合规证明等的审批程序,鼓励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减免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地方责任。充分发挥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强化重大事项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快制定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具体措施,建立上市工作督查问责制和市县(区)领导“一对一”分包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并购重组、机构设立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信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实施分层、分类、分阶段的激励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行业政策须体现对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的投资项目,在土地、资金、技术研发以及环保控制性指标方面给予倾斜。对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资本投资我市企业及重点项目的,给予一定奖励与支持。

(三)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制定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考评办法,将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公司质量,直接融资规模等作为考核指标,依据权重匹配相应分值,形成考评结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通报融资和工作进展情况。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分解,按照类别纳入“13710”工作要求限期督办,及时解决。

 

 

                 

主办:信阳市商务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66号 Email:xinyangzs303@126.com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 网站标识码:4115000012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81号 豫ICP备20010837号